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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4-02 | 點閱數: 46

 

一、申請縣內介聘教師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如最近一個月之戶籍謄本、教師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影本各1份,正本應送學校人事人員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備妥文件後於112年4月25日中午前送至人事室審核。

二、本縣國中教師縣內介聘申請作業期程如下:

  (一)積分審查作業:112年5月1、2日(星期三、四)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假二林高中辦理,補件期限為5月2日下午4時前。

  (二)縣內介聘公開作業訂於112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至4時,假埤頭國中舉行,各申請人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到達介聘作業會場,當場以公開方式按科別、積分依序唱名介聘,未親自到場或未委託他人到場者,改列各科最後名次辦理,該科介聘結束後到場者不予受理。

三、積分審查原則採計現職學校之相關積分。檢附旨揭表件電子檔如附,另可至本縣甄選介聘天地網頁(http:// volunteer.chc.edu.tw/boe/)或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網頁(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2學管科/國中教師超額、縣內、縣外介聘/)下載。

四、請詳閱本縣縣內及超額作業要點,如日程或介聘相關作業有變動,請隨時留意本府教育處府雲端公告及本縣介聘天地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