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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處 | 2023-12-18 | 點閱數: 68
主旨: 請各校持續開設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課程,並於辦理相關研習、活動之適當時機,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分享發表其障礙經驗、困境、需求等,及提供適當之協助與支持,以落實融合教育理念,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70359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