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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10-30 | 點閱數: 62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1013日部退三字第1125621709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依修正條文第131條第2項規定,除第128條自11271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