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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8-15 | 點閱數: 85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8日原民教字第1120039324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依要點規定,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人之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
三、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自112年9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網路申報至112年9月2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