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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6-19 | 點閱數: 308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運作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教育部國教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76096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專審會運作辦法第7條(調查小組之調查員)及第10條(輔導小組之輔導員)資格人員參加教育訓練,以取得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員及輔導員資格。
三、 請各校務必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免備文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yuchieh0506@chc.edu.tw,俾利處理後續事宜,無則免報。
四、 囿於時效,請各校先請受推薦人依據招募計畫之規定上網報名,教育部國教署將依據本府推薦順序及審酌各主管機關現有人才庫調查員及輔導員人數,合理分配名額,予以錄取。
五、 教育部國教署預定於以下時間辦理研習:
(一) 第一梯:預定112年8月7日至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二) 第二梯:預定112年8月22日至24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