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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5-15 | 點閱數: 85

說明:    

一、  依據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112年5月11日教育會考字第1121013455號函辦理。  

二、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由法定傳染病第五類改為第四類,配合疫情降階,請考生及家長注意應試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