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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4-29 | 點閱數: 48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2年3月31日臺藝大藝教字第1122550034號函辦理。

二、時間:112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

三、地點:新竹縣體育場大型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福興東路一段1號)。

四、參與對象:藝術領域中央輔導團輔導委員、中央課程與教學諮詢教師、中區七縣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國中小藝術領域輔導團課程督學、召集校長、輔導團員。

五、參加研習教師請攜帶環保杯、環保筷。

六、本案聯絡人:吳碧蓮專任助理,電子郵件:cciconarts@gmail.com,電話:02-2272-2181#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