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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23-04-10 | 點閱數: 62
一、 依據本局112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112年使用牌照稅開徵」託播訊息如下:
(一) 託播期間:112年4月1日至5月2日。
(二) 託播內容:112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5月2日,敬請如期繳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三、 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以e-mail(A0000530@changtax.gov.tw)傳送至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