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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4-10 | 點閱數: 203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辦理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府補助各項獎助學金,請各校確實查核學生資格並覈實申請。請特別注意: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恤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待。
三、 請符合資格欲申請之學生於112年04月18日前洽詢註冊組完成申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