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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3-04-07 | 點閱數: 186

一、欲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教師於112年4月18至4月27日規定期限內上網(http://tas.kh.edu.tw)申請並檢齊申請表、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申請表請於4月14日後向人事室領取填寫。教師申請表服務年資請詳細確認,務必與系統申請資料一致。
二、申請介聘教師請準備相關證件(如戶籍謄本、教師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正本應送人事室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連同申請表各1紙,於積分審查時憑核。
三、本縣積分審查作業日程為112年5月2、3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假員林國中閱覽室辦理,補件期限為5月3日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四、檢附旨揭表件電子檔,另可至本縣甄選介聘天地網頁(http:// volunteer.chc.edu.tw/boe/)或至本府教育處網頁(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2學管科/國中教師超額、縣內、縣外介聘/)下載。
五、另請詳閱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日程表,如日程或介聘相關作業有變動,請隨時留意縣府教育處及介聘天地相關訊息公告,並依公告之作業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