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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 - 人事室 | 2023-02-24 | 點閱數: 75

一、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 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 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及雇主於 知悉同法第12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 及補救措施。
二、彰化縣政府為利所轄單位了解法令規定及執行流程,依前揭規定,訂定「彰化縣職場性騷擾簡易處理流程圖」供參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