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23-02-02 | 點閱數: 71

彰化縣政府112年1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20015414號函,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劃112年至113年試辦加班餘數併計對象為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縣府因考量所屬學校未使用電子簽到退設備,試辦加班餘數併計不易落實稽核,又試辦對象未及於各類人員,爰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暫未試辦加班餘數合併計算(加班維持以「時」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