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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12-07 | 點閱數: 60
一、 依據嘉義市政府111年12月2日府教輔字第1111523747號函辦理。
二、 評審期程規劃如下:
(一) 初審日期:112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二) 複審日期:112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三、 本案請依附表查填,並於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以前將表單回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承辦人周小姐E-mail:yufenchou@ems.chiay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