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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9-15 | 點閱數: 9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2179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擇要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任教師及實習教師。

  (二)收件資訊:

    1、收件期間:111年12月21日至112年1月4日止。

    2、收件方式:期限內依格式、收件標準,將參選作品限時掛號郵寄至10630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葉彤小姐收,並同步完成線上報名,倘逾期或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予審查。

三、本案聯絡人:范淳翔  (02)7736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