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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8-31 | 點閱數: 115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5日臺教資(二)字第1110080521A號函辦理。
二、 為保障著作權人權益,針對「合理技術措施」提供指引供各校師生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