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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8-26 | 點閱數: 194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1年7月27日建大教字第111023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彰化、臺中、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得向貴校提出申請。
三、 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自111年9月22日起至111年09月31日止受理申請。(請洽詢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