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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21-07-27 | 點閱數: 198
主旨: 檢送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辦理「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7月23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00025263號書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收件至110年10月10日止(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行天宮五大志業網站(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先生,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