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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輔導處 | 2021-06-02 | 點閱數: 186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4108號函暨臺中市立啟聰學校110年5月31日中聰教字第1100003226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規定,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及特殊教育學校,原訂報到時間為110年6月20日(星期日)前;高級中等學校原訂報到時間為110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先予敘明。
三、惟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相關防疫措施,修正「110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與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重要日程表」後續各項招生重要日程,爰有關本市旨揭安置學生報到及後續相關作業期程,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重要日程後,另案通知,屆時請各校務必轉知學生家長知悉,以維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