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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5-20 | 點閱數: 280

1. 請先確認家裡已有網路可供使用再來借用。
2. 家裡完全沒有手機平板等設備及中低、低收入戶家庭優先。

使用規定與損害賠償說明:

1. 使用平板電腦以閱讀電子書、網路學習、從事學術研究……等為原則。

2. 請勿自行拆裝任何硬體周邊設備。

3. 個人需定時自行備份相關資料檔案,使用完畢請自行將個人檔案刪除,本校不負保存檔案之責任。

4. 借用人應善盡設備保管責任,避免受到食物或飲料污損,遠離高溫或潮溼之環境,並禁止轉借他人使用。

5. 遇有特殊狀況,有權利通知借用人提前歸還且須配合辦理。如非低收與中低收入戶,當本校數量已缺乏時,必須先歸還。

6. 所借出之平板電腦,已安裝預設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請勿私自更換。若於借出期間擅自更換,除須自負版權責任,並於歸還時恢復原有的作業系統。

7. 該設備經由借用者或轉借第三人使用時,倘若有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牴觸時,其責任應由借用者負責。

8. 所借用之平板電腦如因人為因素產生損壞或無法正常運作等情形,本校得酌令賠償,或停止其借用權利。

9. 損壞範圍包括 (1)裝飾性損壞,包括刮花、凹痕和端口塑製部分碎裂。 (2)濫用、不當使用、液體接觸或者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

 

10. 以賠償原設施為原則,如有新款,得以新款取代或賠償原設施之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