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彰化縣學生美術比賽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忠孝國小
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1. 國小組:本縣公、私立國小學生
2. 國中組:本縣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3. 高中(職)組:本縣境內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
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類別:
1.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6類
2. 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6類。
比賽方式:
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
美術班係指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美術班為限。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分散式美術班、實驗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班等)及各級學校不分類之資優資源班,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美術班資格之認定,依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之認定為準。
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作品各1至10件。
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10件。
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15件(以上件數與普通班 分開計算)。
其他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