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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輔導處 | 2020-10-24 | 點閱數: 193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推動小組109年5月7日第6屆第5次會議決定事項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26184號函辦理。
二、公告網站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網路中心─特教教材分享平台(https://www.aide.edu.tw/home?cid=19)。
三、檢附旨揭優良案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