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縣府前已檢送各校110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自110學年度起「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提高為4分。
二、近日縣府接獲數位民眾來電詢問110學年度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調整事宜,並提及學校教師告知學生及家長,自110學年度起「競賽表現」採計項目取消。
三、在此再次宣導,110學年度超額比序積分僅提高「社團參與」積分採計上限為4分,其餘項目均無變動,「競賽表現」採計上限(6分)與積分相同時比序項目順序不變,以避免學生及家長接受錯誤訊息,日後產生爭議。
四、110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