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5-07-20 | 點閱數: 663
  1. 續招報名日期為104 年7 月23日(四) 上午9時至下午4時,報名地點為國立彰化高商禮堂(中正樓3F),報名學生須繳驗學力證件「正本」(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及身分證件「正本」(驗完皆發還)「報名現場將連線查驗是否已於其它入學管道報到,已於其它入學管道報到或錄取報到後未於該簡章規定期限內放棄者,依續招規定不得報名」。現場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2. 公告撕榜序位及分配時間為104年7月24日(五)中午12 時前,於「104 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平台(網址:http://noexam.chc.edu.tw)」,公告聯合續招撕榜序位(報名學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依104 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之超額比序項目,排定撕榜序位。
  3. 現場撕榜及報到日期為104年7月25日(六),依規定時間至國立彰化高商進行現場唱名撕榜及報到。彰化區採續招參與學校聯合現場撕榜方式進行續招作業,報名學生僅能擇一校(科)撕榜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放棄。撕榜後,需至現場各續招學校處報到,並繳交畢業證書(學歷證件)正本,以完成報到手續。若學生已至他校錄取且報到者,不得參加此次撕榜。撕榜當日(25日) 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並請於當日通知時間提早到場,避免向隅。
  4. 相關訊息可至本縣十二年國教網查詢(http://www.12basic.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