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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5-08 | 點閱數: 516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5日前寄達(逾期不候),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教育處學管科洪維蔓老師收,並於資料袋正面註記「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報名表」送件。

三、繳交文件(如附件)

1. 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一份,請加蓋關防。

2. 報名表一份。

 

鼓勵有興趣的老師與教學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