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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5-07-03 | 點閱數: 1096

一、國教署所轄國私立高中職部分: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34446B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請參閱附件檔案一)。

(二)作業時程:104年7月23日(星期四)前,國私立高中職公告104學年度辨理免試入學續招簡章。

(三)相關訊息請上「104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210.59.13.247/continu_stud/)查詢。

二、縣立高中部分:

(一)依據「彰化縣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草案)」(請參閱附件檔案二)。

(二)作業時程:104年7月17日(星期五)前,縣立高中公告104學年度辦理免試入學續招簡章。

(三)相關訊息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網址:http://www.12basic.chc.edu.tw/ad03.asp)與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

三、續招作業不受學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