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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20-04-01 | 點閱數: 112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4月1日府教學字第1090111643號函辦理。
二、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6日、17日辦理,全國有20萬9,045名考生於222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貴校協助調查所屬教職員是否有意願擔任監試委員。
三、國中教育會考相關監試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
四、教職同仁如有意願擔任監試委員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並於109年4月13日(一)下班前回傳報名表至人事室信:a100010@gmail.com,以利彙整報送縣府,俟彰化考區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計算所需人數後縣府將與報名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