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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19-12-25 | 點閱數: 3708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8年12月13日府教學字第1080423225號及108年12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80449458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務相關工作之公假及補休等課務排代情形,臚列如下:
(一)投票日前一日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略以:「……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以利選務工作順利推動。」爰學校得依該函釋核給教師公假排代。
(二)平日工作人員講習會:依據彰化縣政府90年11月26日九Ο彰府主一字第208179號函略以:「教師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講習,參加教師得視課務情形選擇適當時間參加講習或自行另訂時間補課,或由校內未有課務教師代課,仍應依規定不支領代課鐘點費。」爰工作人員平日參加講習部分僅同意核予教師公假不予排代。
(三)投票日選務工作補休1日:依據彰化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規定未列舉之事項,教師請加班未領加班費、假日輪職、奉派出差、參加活動及選務工作之補休,於一年內補休完畢,並按時擇『空堂』補休。」爰有關補休部分請學校依前揭規定辦理。
(四)假日參加講習之補休:如係經由機關學校推薦(非政黨推薦且不包含自行參與者)且確因公務無法於平日參加講習,並經機關學校首長同意於假日參加講習者,彰化縣政府同意是類人員補休半日並依上揭出勤注意事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