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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輔導處 | 2019-12-05 | 點閱數: 242

一、依據本縣109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資訊: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學科(學習領域)指語文(國文、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生物、理化、地球科學)等學科(學習領域)。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欲參加鑑定之學生家長請於109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學生原就讀學校報名後,經校內初審通過,請各校承辦人於109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將通過初審之學生報名資料,送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報名相關事宜(不接受通訊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資訊: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八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學科(學習領域)指語文(國文、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生物、理化、地球科學)等學科(學習領域)。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欲參加鑑定之學生家長請於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學生原就讀學校報名後,經校內初審通過,請各校承辦人於108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將通過初審之學生報名資料,送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報名相關事宜(不接受通訊報名),逾期不受理。
四、簡章函知各校後,並公告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http://www.boe.chc.edu.tw/-各科室網頁-特教科-檔案分享-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
五、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王昱婷教師,電話7273173轉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