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9-11-20 | 點閱數: 286

一、實施期程:108年8月1日-109年4月30日止。

二、實施對象:彰化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

三、實施方式:

(一)教師:輔導參加認證練習班,通過108年度之閩南語中高級或高級認證(B2或C1等級),嘉獎乙次;


通過專業級認證(C2等級),嘉獎兩次。
(二)通過認證等級B2或C1等級以上者當次考試報名費全額補助未達通過標準者,其報名費半額補助。
(三)同一級認證考試獎勵及禮券以乙次為限。
四、請將名冊郵寄至清水國小教導處。
五、檢附獎勵原則、名冊格式及獎勵計畫各乙份。

http://www.boe.chc.edu.tw/sub/administration/upfile/undefine191119205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