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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19-06-06 | 點閱數: 357
主旨: 本會辦理「108年B級裁判暨增能講習會」實施辦法如說明,惠請 所屬踴躍參加共襄盛舉,至訒公誼。
說明:  
一、 是項講習定於108年6月22至23日,6月29至30日,共計4天假臺南市立南新國民中學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7696E號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三、 若有C級、B級證照者,可參加6月22至23日講習。
四、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1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詳閱實施辦法,所有文件請以A4紙張大小格式呈列。紙本郵寄70953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二段680號,臺南市體育會舉重委員會收。電子檔請寄指定信箱,其他信箱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