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訪客 - 輔導處 | 2019-05-02 | 點閱數: 34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4753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12-19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開校之國、高中職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或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該聯盟特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
三、 該計畫申請於民國108年4月19日至民國108年5月31日止,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活動網站:http://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1185。
四、 活動洽詢窗口:02-2369-5195分機14林小姐,電子信箱:lcy9921@youthright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