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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19-03-25 | 點閱數: 383
一、 依據108年3月20日召開之「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案積分採計至109年4月24日(五),競賽活動成績需於109年4月29日(三)前公布,於109年5月1日(五)前繳交成績證明至國中端方列入積分採計。
三、 請各校廣為宣導,並公告於學校網頁,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 本訊息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教網(網址:http://www.12basic.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