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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3-22 | 點閱數: 481

因應新課綱實施,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協助開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相關說明詳見附件。請欲參加的同仁於108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與教學組聯絡,由學校端薦送,每位教師限薦送一校一班,不可重複薦送。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320日臺教師()字第1080040297號函辦理。

二、108年度教育部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旨揭學分班,包含中等學校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總計29個班。

三、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各開班學校承辦人。另為符應開班效益,未達20人不予開班,惟得併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