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3-07 | 點閱數: 369

主旨:「彰化縣政府獎勵國中畢業生升學縣立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實施要點」自108學年度(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停止適用。

說明:107學年度領取獎學金之學生,縣府將頒發此獎學金至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