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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謢理師 - 學務處 | 2019-01-25 | 點閱數: 372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8122日府教體字第1080022128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配合事項:

()惜食減量,減少廚餘產出。

()生豬肉、內臟及其豬肉製品暫勿丟廚餘桶。

()熟廚餘瀝水後,再丟廚餘桶;餐廳請設置廚餘收集桶,配合瀝水減量。

三、學校午餐產出之廚餘,仍請委託原有許可證照的清運公司;或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1項後段規定:「家戶以外所產生者,得由執行機關指定其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