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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8-10-04 | 點閱數: 336

主旨:請參照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持續推動貴校相關行政、教學作業符合ODF-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2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70118734A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配合辦理:鼓勵學研計畫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格式之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等推動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