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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18-10-03 | 點閱數: 619

一、「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蔡欣瑾小姐(電話:02-7736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