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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8-09-20 | 點閱數: 485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07年9月12日(107)台瑞字第016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獎學金」: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二)「助學金」: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三、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15日止,相關資料及表格請逕至協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epilepsyorg.org.tw)。
四、送件者經審核通過由該會個別通知並公告於該會網站,並於108年1月26日協會年會上接受公開表揚。
五、檢附來函及施行辦法供參。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執行秘書林秀傑,電話:02-2514-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