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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18-08-20 | 點閱數: 643

一、依據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7年8月17日德(創)字第10708009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實施辦法等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詹呈祥先生,電話:02-2213-6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