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重要 人事 - 人事室 | 2018-07-27 | 點閱數: 1425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7年7月24日府教幼字第1070254329號函轉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07年7月17日彰選一字第1073150104號函辦理。
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2項:「前項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本次選舉投票日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時間自上午8點至下午4點。
四、本次選舉(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講習會半日,依據講習通知函給予公假,並發給新台幣200元之交通誤餐費。投開票日當日發給工作津貼,主任監察員3,100元、管理員2,500元、預備員1,800元,並提供當天午、晚餐,另於投(開)票日後得補假一日
五、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認真負責,圓滿完成任務,依據「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辦理敘獎。
本次選務本校分配工作人員60人,前經調查僅16人參與,爰請教職同仁配合參與,請於8月20日(星期)中午前逕洽人事室,感謝大家的配合與協助!
檢附彰化縣政府107年7月24日府教幼字第1070254329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