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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18-05-24 | 點閱數: 69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55448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針對弱勢學生提供助學金、生活助學金及緊急紓困助學金,請貴校協助校內弱勢學童順利就學,倘有其他疑問請逕洽該集團何稼鈴專員(電子信箱:ling0970272757@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