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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18-05-03 | 點閱數: 554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070058585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擷取各縣市人、文、地、景、產等文化元素為內涵,創作地方特色歌謠,以達傳承、發揚、創新,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標,爰辦理「2018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
三、本案開放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9月30日下午5時止,採網路報名,詳情請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方網站:http://www.arte.gov.tw/,如有報名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潘先生:02-2311-0574轉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