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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輔導處 | 2018-04-19 | 點閱數: 433

一、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教育部訂定旨揭計畫。
二、若本校人員有意願參與本案徵選,請於107年5月15日前將薦送人員清冊、遴薦及具體事蹟表及相關表件至本府,由本府統一進行初審作業並公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