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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專任教師 - 學務處 | 2018-03-28 | 點閱數: 564

一、依據107年3月22日召開之「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案積分採計至108年4月26日(五),

     競賽活動成績需於108年5月1日(三)前公布,

     於108年5月3日(五)前繳交成績證明至國中端方列入積分採計。

     本訊息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教網(網址:http://www.12basic.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