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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專任教師 - 輔導處 | 2018-03-12 | 點閱數: 40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107年3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20397號函及107年2月12日召開之「臺灣北區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議」紀錄辦理。
二、旨案術科測驗成績計算與登載補充說明:「各科目原始成績,係以各測驗科目評審平均分數取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含)以下四捨五入計算並登載。各科目加權成績,係以登載之原始成績依簡章加權採計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