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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輔導處 | 2018-01-04 | 點閱數: 263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07年1月3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70200217A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8年級學生。
三、 招生對象: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四、 符合申請者請於107年1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出申請(如附件)。
五、 聯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20或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