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18-01-02 | 點閱數: 532

一、彰化縣政府106年12月28日府教社字第1060457666號函修正「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第3點及第6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二、檢附「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