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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專任教師 - 輔導處 | 2017-12-13 | 點閱數: 235

一、旨揭勘誤後之簡章已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請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及其家長,勘誤部分摘要說明如下:
(一)修正晤談開始期間為107年3月4日,並修正頁碼為Ⅱ、Ⅲ及第5頁。
(二)原簡章第45頁修正文德女中學障組及其他障礙組名額。
(三)原簡章第45頁大理高中普通科修正為綜合高中。
(四)原簡章第49頁修正開南商工學障組總數。
(五)原簡章第51頁修正序號61號為十信高中。
二、倘對旨揭招生簡章或管道有相關疑問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丁正芬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6344或洽臺北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陳志偉教師、歐思賢主任,聯絡電話:(02)28749117轉160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