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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5-03-16 | 點閱數: 613

一、為推廣全國12至30歲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本土發展,本署特訂定「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1),提供青年團隊辦理志願服務活動之部分經費補助,請鼓勵學生踴躍組隊報名參加。
二、報名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二)對象:由學生自組團隊,每隊人數為6至30人。
(三)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請至「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網址:http://gysd.yda.gov.tw)報名。
三、本署於全國各地設置16家青年志工中心(詳如附件2),提供本項活動各項諮詢及輔導,貴校如有相關需求,可逕洽各青年志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