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重要 人事 - 人事室 | 2017-09-15 | 點閱數: 459

依據彰化縣政府106年9月6日府人考字第1060310633號函,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另為維持良好公務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有使用電腦或手機瀏覽股票、購物網站及觀賞影片等與業務無關之行為,倘有違反者,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議處,縣府將不定期派員查核。